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依法分类管理重在确保燃放安全
□ 本报记者 陈磊
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称,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1日至1月28日、2月5日,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外发布称,上海市外环线以外区域,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之外,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更早些时候,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也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媒体统计,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3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的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地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解释说,对于烟花爆竹,政府进行规制有其历史必然性。目前各地通行的“禁燃令”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政府考虑到人们的接受程度,根据安全原则,试行“限燃令”,即在一些城市进行限定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的试点,在人们逐渐适应“限燃令”之后,再施行零燃放的“禁燃令”。
杨建顺认为,从“限燃令”演变为“禁燃令”后,立法者所预留的特殊处理规则被忽略了,这种“一刀切”的零燃放措施,实际上将传统习俗之燃放烟花爆竹归为彻底禁止之列。时间久了,过春节静悄悄了,年味儿也淡了些,难免引发人们非议。
在杨建顺看来,目前多地允许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就是对向往“人间烟火”的民意民情的回应,也是对规制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如此回应民众呼声的做法,体现了法规所规定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的理念,有助于弘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增强“烟火气”。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教授分析称,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背后,是对我国绵延上千年过年仪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回归和文化的传承,是回应群众过年期间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应,也是基于对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客观认识,更是对作为我国重要产业和就业领域的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张帅梁看来,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虽是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小事儿”,但也是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对“禁燃令”的松绑,有效地解决和回应了群众诉求。同时,这也是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落实。
目前,我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法规层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力。
杨建顺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制度为背景。法律法规的这种授权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遵循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理念。特别是《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设置的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目的在于确保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
杨建顺说,这就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适时把握“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策、决定和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保障举措支持的背景下,告别零燃放的“无菌社会”,充分体味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的滋味儿,欢欢喜喜迎除夕、过春节、闹元宵。
张帅梁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各有不同情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之处,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需求也不尽相同。投射到立法领域,就需要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基本前提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因地制宜,因应施策。
“是‘禁’是‘限’,需要各地根据环境质量、财产安全、百姓诉求等因素的现实情况,以及解禁后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事故等进行有效研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制。”张帅梁说。
那么,具体来说,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管理如何把握“禁”“限”边界呢?
杨建顺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限放”和“禁放”的问题,而且是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的全过程安全保障问题。这就要求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规制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他呼吁,就烟花爆竹燃放这个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合理地运用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限放”和“禁放”的裁量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建议,一般而言,要行使好该裁量判断权,可以参考把握如下标准:城市区域倾向于禁放,农村区域倾向于限放;人员聚集密度大的区域应当禁放,人员稀少非聚集性的区域倾向于限放;高楼大厦密集区域应当禁放,非高层建筑的区域倾向于限放;威力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禁放,威力不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限放。至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宜从生产环节把好规制关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查处并公布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例如,2023年1月1日1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广化派出所发现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现场查处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元旦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对此,张帅梁认为,放松“禁放”,不等于完全解禁。在放松“禁放”的地区,人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有限度的。边界就是相关地方法规与规章确定的燃放时间地点与幅度,限度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违反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法治日报)
特写:香港渔农美食嘉年华开幕 千份海产半日售空******
中新社香港12月25日电 题:香港渔农美食嘉年华开幕 千份海产半日售空
中新社记者 戴小橦
“像在逛大集,这里什么都有,可以提前准备年货,一次性购置齐全。”这是中新社记者在25日开幕的香港渔农美食嘉年华上,听到的前来采购的市民的普遍感受。
一连三日举行的香港第17届本地渔农美食嘉年华25日在旺角花墟公园开幕。现场有超过300个展销摊位,当中约200个摊位售卖香港本地出产的渔农产品。除此之外,还有多个香港本地食品、有机和健康食品及家居用品摊位。
“销量还好哈?你们今年主要是什么产品?”嘉年华筹委会主席刘坚伟在会场内询问着不同摊位今年的销情。他表示,受疫情影响,大会已经两年未有举办实体嘉年华,今年活动重新回归,市民反应热烈,清晨就有大批市民在场外排队等候,“今次活动是大湾区内最大规模的渔农嘉年华,希望进一步推广本地渔农产品,促进香港本地渔农业可持续发展。”
刘坚伟介绍,这次活动还设置了渔农业展览拍照区,市民可以一边对着各种神奇科技“打卡”拍照,一边听现场工作人员讲解现代化种植科技和渔业养殖系统。记者赶到拍照区时,工作人员正在介绍“组装式自动播种机械臂”,“以播600颗种子为例,传统人手作业需要花费20分钟,现在只用5分钟,可大幅度减轻人手进行重复性工作。”
走出拍照区,会场内亦有可以买到的“高科技蔬菜”。金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何敬贤将公司自动化水耕产出的蔬菜带到嘉年华市集和市民分享。“我们通过科技推广本地低碳高质食材,种植场采用先进自动化操作,通过我们自己设计、兴建和运营的系统,可以将蔬菜的色香味重新定义。”不少市民被水耕菜架吸引,何敬贤则现场开始介绍不同菜品的营养价值和烹饪方法。
“香港东龙洲优质养鱼场养殖计划下出产的东龙鲷,还有流浮山的净发蚝,元朗乌头也很不错……”鱼类统营处的摊位前人来人往,一派热闹景象。负责人叶显伟正热情介绍着各式各样的海鲜产品。他告诉记者,开幕首日准备了差不多1000份的货品,一上午基本全部卖光,正在联系补货。“市民支持本地海产品,都很早过来,人流和销量都比预想中来得好。”
在摊位另一边排队的黄先生和太太各自拉着一个购物小车,里面装满了龙虾、肉丸、生姜、萝卜等新鲜食材。“差不多已经花了1000块,我们是看哪里人多就到哪个摊位,跟着大多数人买总不会错。”
说话间,蔬菜统营处经理罗家豪拎着一个黄皮纸箱走过来,拿出“压箱底”的四个蓝色盒子给黄先生。“这是‘花腰仔’水稻米,是很稀有的品种,今天最后四盒了,再想要只能明天来买了。”罗家豪一边忙着招呼客人一边和记者介绍这款香港本地稻米,“有‘香草’味道哦,吃起来粒粒分明,我们希望可以凸显香港品牌,鼓励更多农户加入种植稻米。”
“尝尝,这是陈皮姜,止咳化痰,健脾养胃。”记者在场内转了一圈,发现无论是干果零食还是虾米鱼干,大多摊位都放置了试吃拼盘。看到有市民经过,摊主便激动地打招呼,并拿起试吃品热情推荐。不少市民因为买得太多,小推车被塞到变形,斜拉起来里面的零食“刷刷”往外掉,他们索性调转车头,一边用手拉着布袋边缘,一边推着车子到下一个摊位队尾等待新一轮的采购。(完)